摘要

从供应链中介理论和拍卖理论相结合的角度,将拍卖机制应用于商品分销环节,考察了多零售商参与竞争下的制造商和交易中介拍卖行的协调问题。文章首先分析了零售商的均衡竞价策略,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拍卖收益共享契约并证明了以下结论:存在最优的拍卖行保留价和拍卖收益分成比例能够诱导制造商的商品供应量和拍卖行的最优商品拍卖量保持一致,且能确保制造商和拍卖行整体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从而完成渠道协调。在文章的最后以一个数值算例说明了上述协调契约的可实施性和有效性,并给出了一些系统敏感度分析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