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低工资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两项兜底性的民生保障制度安排,有着一致的价值理念和民生保障目标。然而在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中,两项制度未能得到统筹考虑,存在诸多不协调的问题。这既影响了两项制度各自功能的发挥,也无法形成政策合力,不利于提高民生保障的整体水平和保障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建立最低工资与社会保障的协调发展机制,对于更好发挥两项制度的经济与社会效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应从目标协同机制、待遇同步调整机制、责任的均衡机制、监管协作机制几个方面构建最低工资与社会保障的协调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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