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WTO体制中的食品安全争端可能适用的法律规则包括GATT、《TBT协定》和《SPS协定》。虽然上述协定都可能适用于食品安全争端,但在具体案件中,则需要适用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法律选择规则,但也并非没有例外。在最近的澳大利亚苹果案和美国禽肉措施案中,由于系争措施的技术性质,专家组和上诉机构适用了《SPS协定》予以规范。从长期来看,《SPS协定》适用于食品安全争端会成为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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