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息科技向金融业的突进式渗透使金融数据成为金融风险的栖息地,并将金融数据治理填入金融监管的议程表。归因于金融数据公私合一的属性特征、扁平化的网络架构与多层次的应用风险,以多元化主体和民主化规程为表征的协同治理高度契合金融数据治理的需求。尽管我国金融数据协同治理实践中依然存在政府协调网络空白、治理资源分配不均与社会治理能力孱弱等现实困境,但金融监管层可在优化协同组织网络的基础上,补足串联各治理主体的枢纽型规范,并为之匹配相互均衡的权责体系,促使公私治理主体合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金融数据治理新格局,助推金融数据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