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华简《越公其事》■(简5)、■(简7)的释读问题,学界尚有争议。我们结合相关材料认为二字中间所从“来”形部件,可看作“垂”,具有表音作用。■、■即楚文字中的“炊”,简文可读为“继爨(炊)于越邦”,语意可从吴毅强“勾践希望越国能够继续祭祀下去,国祚永延”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