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其他综合收益列报,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得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报的项目大多具有公允价值计量或未实现损益的特征,而构成净利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等多个项目同样具有类似的特征,却没有列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这些项目通常更具有操纵利润的空间。文章从应对盈余管理的角度出发,通过梳理其他综合收益的相关理论,建议以损益的实现与否为标准,重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