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卫监督[2021]15号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若干指导意见》(京政法制发[2015]16号)和《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编制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工作的函》(京经信函[2020]160号)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及职权调整情况及处罚信息公示相关要求,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修订了《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