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运用《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LY/T 1721—2008)的相关标计量参数和指标,对乐东县生态公益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进行评估,并对乐东县生态公益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乐东县生态公益林产生的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为1 510 815.42万元,其中涵养水源价值511 560.77万元;净化水质价值197 259.94万元;固土价值1 611.32万元;保肥价值(N、P、K肥)15 462.81万元;固碳价值40 312.45万元;释氧价值85 843.84万元;林木营养物质积累价值8 455.66万元;提供负离子价值15 371.24万元;吸收二氧化硫价值714.54万元;吸收氟化物价值31.43万元;吸收氮氧化合物价值55.52万元;吸收土壤重金属价值85 246.01万元;滞尘价值34 673.23万元;降噪价值17 467.73万元;灭菌价值26 207.46万元;森林防护功能价值118 634.78万元;森林保育生物多样性价值255 332.80万元;森林游憩(生态旅游)价值96 573.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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