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03年的SARS冠状病毒到2019年末的新冠疫情,一系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因此,构建完善的财政应急机制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国财政应急机制存在应急资金准备不足、财政监管不到位、善后措施不全面等问题。完善财政应急机制应构建集政策、法律、系统为一体的财政事前预防机制、组建央地权责明确、财政监督严格的财政事中处置机制和建立财政补偿、税收优惠、绩效评价多维度的财政善后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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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