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但因为配套改革滞后,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对于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方面,需要根据城乡融合发展的当前特点和未来趋势,加快配套改革,在第三轮土地承包期内明确继续进行保障;另一方面,需要通过城乡融合发展创造条件,创新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的条件和方式,从而实现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