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省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是流域下游水生态受益地区向流域上游水生态保护建设地区实施补偿的一种活动,截至到目前,我国共在新安江、九州江、东江、汀江-韩江、滦河五大流域开展了试点。试点在确定流域补偿资金、水质标准、资金分配方法及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面临着补偿主体权利义务不明确、补偿标准不科学、补偿方式单一、补偿协商平台存在缺陷的困境。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应明晰生态保护补偿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科学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健全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方式和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协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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