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制度是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路径之一,它以明确、具体、稳定以及强制的规范要求弥补诚信道德自身力量的不足,对于诚信建设起着预测规约性和价值传导性的功用,但同样也存在后果主义等局限性。在我国当前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践中,基于制度有限性基础,要合理进行制度安排,发挥诚信制度的功用,一方面通过建立完善诚信奖惩制度,在利益的框架下进行有效地调控;另一方面通过制订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发挥诚信资本的社会影响,在更大程度上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以推动以制度为基石的国家诚信管理和治理平台的构筑。

  • 单位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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