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法证据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得以有效实施的程序性保障,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具体实施有着不言而喻的重要作用。学界在非法证据证明责任分配的问题上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我国立法对这一问题的规定也还存在着不完善之处,表现为:辩方提供证据材料行为的性质不明;非法证据范围的不完善弱化了控方的证明责任。文章认为,非法证据证明责任的分配,辩方有提供证据的责任,但这种责任不是承担证明责任,而是行使辩护权的表现;在整个非法证据证明活动中,控方要承担全部的证明责任,这是贯彻无罪推定原则的要求,实现控辩双方在诉讼中的实质对等,有助于侦查机关树立正确的证据意识和程序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