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是运用法律工具应对生态环境损害,有效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关键。在肯认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同时,应认识到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研究在基础概念认识不清、路径选择争议不休、制度构造模糊不定等方面的问题。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国外研究的核心问题在于,未能将该责任推向独立,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一套自成体系的制度;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国内研究的核心问题在于,未能摆脱传统路径依赖,未能在法律责任而非部门法责任的框架内,对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展开讨论。立足时代、面向未来,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应是新理念引领下的新构造,应从话语考辨、范畴厘定、路径分析、理路建构、实施机制等方面出发,完成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系统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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