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在2017年发布的《中国301调查报告》中,将我国汽车产业的合资企业界定为实施所谓"强制技术转让"的载体。本文从行业和企业层面的经验研究对这一论断进行了辨析,主要的结论是:跨国公司的技术转让是一种"自觉、自愿、合意、共赢"的公平交易行为,并在产业政策的激励和扶持下,主导着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中美汽车合资企业是通用、福特等美国公司全球价值链的重要一环,他们从合资经营中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人为割裂和限制汽车产业的国际分工协作关系,无助于改善美方的贸易条件和降低贸易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