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1世纪以来,流域生态补偿在我国强调绿色发展的时代背景下逐步得到了广大学者的关注,至今,单纯的相关理论研究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体系,近几年的研究多集中在实践层面。流域生态补偿实践中暴露出了诸如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补偿形式过于单一、跨区域协同治理存在困境、实践过程中的监管不足等一系列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从法治化角度出发,应当着重完善流域生态补偿相关法律体系、以法律形式确立法律主体以及多元化的流域生态补偿方式、完善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合作相关立法、加强对流域生态补偿监管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的法律规制与保障,用法律保障流域生态补偿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