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在2021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重点推进高血压病、糖尿病等5病种跨省直接结算。《通知》指出,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