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劳动法典,是新时代中国劳动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劳动法典不同于现行的所有劳动法律法规,也不同于其他法典,首先它是领域性法典而非部门性法典,其次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基本法律的地位,最后它既是实体法也是程序法。劳动法典应按照这一制度定位,形成一个“总—分”结构的逻辑框架体系,总则部分包括立法目的、基本原则、调整范围、调整制度、劳动基准等内容;分则部分按照劳动关系的不同领域分编规定,包括劳动合同编、劳动规章编、劳动保障编、集体劳动关系编、涉外劳动编、劳动监察编、劳动争议解决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