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企发[20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休闲农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农企发[2010]2号)(以下简称《创建意见》)印发以来,各地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创建,涌现了一大批示范典型,正在成为带动各地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提档升级、集群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持续发挥示范创建工作的带动作用,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决定从2013年到2015年继续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