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8年11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承义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