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下,因为法律依据不足,市域政府在疫情信息公开时会面临公众知情权与隐私权冲突的难题:公开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和武汉归来人员的详细信息会侵犯其隐私权,不公开又可能会损害社会公众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依法权衡两者所代表的法益后,应依据比例原则,强制公开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和武汉归来人员信息中防控疫情所必需的部分,以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市域政府做好疫情治理中的信息公开工作,必须制定地方性法规、依法治理、完善程序和加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