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结合近年来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现状,各种信息表明滥用、不当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问题已引起政府重视,恶意低价竞争现象有望得到遏制。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公平竞争,打破行业和地方保护,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2019年底颁布了新的评标办法,通过增加有担保的最低中标价、调整合理最低价计算等方法,对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企业诚信约束,营造健康、稳定的市场投标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