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清时期问世的五部《朝邑县志》可知,其女性人物传记的编纂在体例、手法、叙议结合的传述模式,及纂者编纂态度、动机等方面,都有明显的沿袭与变化。明代方志传女性所秉持的存故实、警顽懦及批判社会意图,到清代则演变为以宣扬女性守节、禁锢女性思想为主。这种变化,与入清以来官方意识形态的调整与变化,及朝廷和地方政府借史志编纂引导舆论、教化习俗以禁锢人性的策略有根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