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将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所有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型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对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消防验收实行备案抽查"。由于各地对法律条文的执行尚处于探索实践阶段,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