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法中的"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名在可罚范围、行为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适用等方面均有漏洞,亟需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传染病的分类、增加该罪名故意向他人传播传染病和拒不配合传染病防控的构成要件,并设置相应的法定加重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