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关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作出决定的议案,已于近日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务院提出,为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常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行,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明确2020年9月30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不少于一年,直至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