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提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和要求,湖北省作为生态省建设试点省份,将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为生态省试点的建设开辟了新途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实践过程中,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管理规程和指标体系的部分内容逐渐暴露出与新形势和要求不相适宜的地方,还存在因地制宜性不够等问题,因此开展了规程和指标体系修编工作。以《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管理规程(试行)》(2018)、《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体系》(2018)的修订为研究切入点,分析了全国各地区(自治区、直辖市)省级相关规程情况,研究了规程和指标体系的修订原则、修订内容,并分析了新版创建规程特点,以期为其他省份提供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