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仅是通过机制体制的创新实现对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的还权赋能,还是中国土地关系变革的现实需要。当前,丽水市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成效明显,但仍面临制度性、经济性以及机制性的现实障碍。因此,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体制机制创新,解决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的使用权流转及收益分配以及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等相关问题,有效激活农村沉睡的土地资产,为社会资本和产业进驻打通制度通道,为农村发展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