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共享单车作为一种新兴的共享经济模式,在便利了居民生活的同时,也产生了负外部性问题。从博弈论角度来看,这种负外部性问题体现为共享单车合作治理的三方主体,即政府、企业、用户,在各自责任范围内的消极不作为,使得共享单车在运营过程中对生态或者社会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政府、企业和用户三方主体在追求实现自身最大化的利益的目标时会导致零和博弈,这主要是由于三方主体的责任分工不明确、合作程度较低以及承担责任的积极性不高等。政府依法管理共享单车、限制企业逃避共享单车经营风险以及建立公共征信机制,实现三方的合作治理,最终达到"纳什均衡"状态,是解决共享单车合作治理中博弈困境的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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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南京审计大学; 苏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