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甫冉《送郑判官赴徐州》一诗,《全唐诗》卷二百四十九载为皇甫冉所作,卷二百四十八又载其为郎士元所作,题为《送郑正则徐州行营》。梳理该诗版本流传情况,考察郑正则的生平事迹与交游活动,对比诗作出现的异文和两位诗人的创作风格,可推断此诗为皇甫冉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