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许多地方依旧延续着以绿水青山换金山银山的发展模式,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体系的不断发展,带来一系列环境破坏、资源枯竭等问题,并且已经严重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健康。为了缓解这一系列问题,亟待引进一个新的发展模式。循环经济正是在这一个背景下被引入并逐步发展起来的,与之相对应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也逐渐形成。由于我国的循环经济发展相对西方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晚,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存在较大缺陷,还需通过建立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循环经济执法力度、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