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第112号指导案例,现对该指导案例的选编过程、裁判要点、参照适用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和说明。一、案例选编过程本案为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案件,经最高法院民四庭遴选,推荐作为备选指导性案例。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收到该案例后,经初审认为基本符合要求,并提交研究室室务会讨论。2018年9月30日,研究室室务会经讨论,认为该案例有利于明确相关案件审判规则,为“一带一路”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同意作为备选指导性案例予以推荐。11月20日,最高法院民专会第302次会议讨论通过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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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