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粮食金融化"的"金融化"表述某种变化趋势,本质上仍然是粮食问题。"粮食风险"具有概率性、多样性、传染性和国际性等特征,粮食安全理念相应分解为粮食供给充足、粮食质量良好、粮食价格合理等方面。当粮食安全与金融安全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时,应当坚守粮食安全的基本底线,有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彰显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构建"安全法学",着重研究解决安全理念对应的安全主体、安全权利、安全客体、安全行为和安全责任等问题。相应地,粮食金融化立法应对要促进合作主体、特色权利、适当客体、全程行为、新兴责任"五位一体",协同实现粮食安全理念。"安全法学"是崭新的法学学科研究视野,有助于加强粮食金融化立法应对中的粮食安全保障,为粮食安全而奋斗。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