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基本案情2017年4月3日,被害人崔某欲购买二手车。次日,崔某在与卖家刘某约好地点看完车后,即从被告人刘某处以51000元的价格购买一辆灰色轿车。卖车时,刘某故意隐瞒其真实身份,自称为李某,并称:该轿车是从一名叫朱某的手中购买,买车时已与朱某签订车辆转让协议,没有其他的买卖手续,也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机动车转让手续。被告人刘某为了和被害人崔某达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