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永徽律》中的"化外人相犯"条,是基于唐朝特定的环境而产生的,它以高超的立法技术规定了如何处理涉外冲突。化外人具体包括异国人和异族人,在实际运用中,译语人制度与蕃长制度保证了"化外人相犯"条得以实施,使其在唐代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化外人相犯"条的精神内核是包容开放、对化外人的尊重及平等相待,其形成受到了传统儒家思想和唐代华夷观的影响。"化外人相犯"条具有稳定性和先进性,远远领先于同时代国家。尽管之后的朝代没有一直沿用《永徽律》的"化外人相犯"条来处理涉外事务,但其蕴含的精神传承到了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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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