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建(办)民营的发展有利于提升养老机构的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本文基于产权理论评价公建(办)民营养老机构的运营模式,发现该模式存在承接主体产权描述不清晰、新增投入资产产权界定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地,运用目标达成模式法,使用2016年北京市460家养老机构普查数据评价公建(办)民营模式的实施效果。结果显示,北京市公建(办)民营养老机构已具有一定规模,且医疗资源的获取渠道多元化,其整体效能较高,资源优化改进空间大。建议同等重视公建(办)民营养老机构发展的内生因素和外生因素,从提升养老机构人力资本水平、改善养老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组织登记类型、优化选址、增加培训支持等方面进行改进,促进养老机构精准布局、高效运营及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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