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预判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民众对于纠纷解决的公正期待。法官在经过长期对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很容易形成思维定势,依靠直觉、法感等对待决案件作出预测评判。直觉和态度等不稳定的非理性因素导致法官预判可能出现认知偏差。法官在当前制度制约下,运用预判对案件先定后审,可能出现庭审虚化现象。故要防范控制法官预判的认知偏差,需要法官自身予以理性反思以及外部制度的监督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