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刑事涉案财物处置问题一直是学界讨论之热点话题,改革没收制度的呼声高涨。台湾地区有关没收的陈旧规定与司法实践的矛盾长期存在,食品安全领域犯罪频发成为没收制度改革的导火索。2015年台湾地区开启没收制度改革,为了解决没收主体对象单一所导致的问题,创设了针对第三人的没收,同时在实体方面明确了第三人没收的标的、情形、范围及例外情形,辅之以完善的第三人没收程序,充分保障了第三人之财产权、诉讼参与权及救济权。台湾地区第三人没收制度改革的得失对于大陆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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