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对下述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申请进行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编号:拆许字(2004)第73号]。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商业综合楼。二、拆迁地点和范围:海珠区滨江中路412-426号、418号之一及428号一部份,滨江中一巷15、16、17号、17号之一、18号、18号之一,滨江中二巷13、14、15号、15号之一,滨江中三巷22、23号、23号之一、25、26号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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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