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这也是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中增加一条新型用益物权——居住权,也引起了社会公众的极大关注。居住权的设立满足"房子不归我,但我却能住"的诉求,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房屋的效用。为了更好地解决居住权的问题,需要对居住权的具体适用问题进行研究,包括: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居住权期限的认定与期限届满的法律后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