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代中国的IP概念与实践是"文学-影视"实践中一种基于版权框架的聚焦和泛化,产生于文创产业向买方市场转变的结构性背景之下。由于进行了受众(市场)导向的调整,以及采取了对市场进行量化预估的运营模式,在IP发展初期充分自证了其合理性,且简约、直观、易操作。然而由于这一模式中受众作为互文性主体的深层价值尚未充分发掘,市场预估量化标准逻辑的单一和有限,资本在其发展中推动了非理性的文化资源抢夺以及产业链重构。IP原初模式具有网络文化生产的开放性和丰富性,以及对市场和风险控制的合理性,这对文创产业运作模式转型具有探索和创新价值,但是需要进一步完善基于文化标准的量化评估体系建构,不断丰富和创新有效的开放式文化生产机制和变现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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