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江苏省2020年度—2022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 单位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