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着力点。当前,中央与地方虽然已初步形成了一套层次分明、功能耦合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体系,但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也出现了一系列制度性瓶颈问题。基于“多层嵌套”的制度分析思想,从顶层设计规则到具体操作规则、从正式规则到非正式规则,当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性梗阻主要表现在四个层面:“法律规范制度”层面的立法层次整体偏低、法规规章条款泡沫化、程序性和配套性规范缺位;“政策制度”层面的“条块分割”的碎片化公共决策体制、公众需求表达渠道受限、地区间横向协同机制缺失;“配套制度”层面的政府间事权和财权不匹配、绩效评估体系不完善、户籍制度与公共福利捆绑;“非正式制度”层面的社会资本参与供给存在准入壁垒、地方政府官员的双重角色冲突。破解上述制度性梗阻的纾解路径主要包括: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梯度标准体系、政策参与机制、质量监测体系、财力可持续均衡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