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澳门咨询组织制度的建立起源于澳葡政府对族群利益的平衡与社会矛盾的调和。然而,澳门回归后,咨询组织制度已不再建立于殖民统治的历史背景,而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民主要求中,并发挥着社会治理法治化、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功能。澳门咨询组织制度在回归后20余年中不断根据居民诉求和社会实际变化而发展,其过程民主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咨询组织设立的灵活性与多样性、成员构成的多元性与专业性、制度运作的规范性与公开性。借鉴澳门咨询组织制度实践的经验,内地全过程人民民主可以采取建立与完善咨询组织制度的方式,分别进行民众咨询与专家咨询,提升社会治理与立法协商的有效性,形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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