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直播是随着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应运而生的新兴产业,由于法律法规滞后、行业规范不完善、平台监管不力、技术创新不足以及主播知识产权法治素养较差,网络直播井喷式发展的同时带来了知识产权风险,包括著作权侵权、商标侵权、专利侵权等。由于网络直播对于刺激消费、优化电商结构、创新销售服务形态以及赋能供应链具有重要作用,因此需要从法律层面、行业层面、平台层面、技术层面和主播层面对网络直播知识产权风险进行多元化治理,从而使网络直播行业得到长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