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一种物型文化形态,它体现着中华民族的民族性,诗歌是流注其中的一种文化气息。两者的结合,是一种境界、韵味的“中和”之美,也是一种主观心灵世界对客观世界的理解和表现。在新时代背景下,书法与诗词的“传志”,有助于学生“树德”;书法与诗词的“结合”,能因其“实用”而服务和教化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