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当前基层环境治理中的居民弱参与现象突出。环境治理公众参与的不足造成了环境多元治理的主体缺位,影响了治理效果。环境治理公众参与的四个既有解释理论,即环境意识论、社会资本论、权力分配论和市场经济论都无法全面解释该问题。以特定空间中人与环境的关系为出发点,提出“环境关联度”的概念,可以更有效地解释环境治理中公众参与不足的现象。环境关联度是一个地区的居民与其生活的地方自然环境的关系强度,可以分为利益关联、责任关联和情感关联三种类型。弱环境参与包括低利益关联—弱环境参与、低责任关联—弱环境参与、低情感关联—弱环境参与三种类型,需要针对不同的低关联类型产生的原因提出增强关联度的举措,从而改进公众环境参与不足的状况。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