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小保:去年,我和一家物流公司签订了2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若我未提前30日申请辞职,公司有权扣发我1个月工资的收入。在公司支付工资日的前两天,我因个人原因需要立即辞职,来不及提前30日通知公司,结果公司扣发我的当月工资。请问:劳动合同中的这种约定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