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疆行政建置的演变,使新疆最终形成“道四、府六、厅十一、直隶州二、州一、县二十一、分县二”的行政区划格局,为今天新疆的行政区划奠定了基础。行政建置的调整是国家力量不断向新疆基层社会推进的结果,为国家直接治理新疆基层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