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深化司法改革的背景下,推进检察官权限的设立及优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我国目前对检察官权限设置缺乏立法保障和统一机制,相关规定亦存在不合理、不规范之处。为进一步优化检察官权限设置,需要赋予"检察一体"以新思维,使其发挥保障检察官独立性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权限清单及机构建设,优化检察官职能设计;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防止检察官权力滥用。